獸藥專家了解到,在27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了2014年全省法院審理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相關職務犯罪10起典型案例,其中5起與市民的生活密切相關。
為掙黑心錢 豬皮凍里摻工業原料
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被告人趙某、張某在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愛國村生產豬皮凍。在生產過程中,二被告人為降低成本,向熬制的湯料內添加工業用橡膠復核配合劑及硫酸鋁銨,用以增加豬皮凍的硬度并防止過快腐敗。二被告人將生產的豬皮凍銷往齊齊哈爾市市區及周邊區縣和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等地,銷售金額24萬多元。
檢疫員收“好處” 千余頭病豬入市場
2012年1月1日,哈市香坊區動物衛生監督所聘任被告人許某為檢疫員、被告人孫某為輔助檢疫員,并指派二人負責對哈市香坊區興旺屠宰廠生豬屠宰進行檢疫。同年4月至10月間,二被告人在檢疫過程中收受興旺屠宰廠好處及誤餐補助費,未經檢疫,多次偽造檢疫結果,開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并在生豬胴體上加蓋滾花檢疫印章,導致1240頭病害生豬產品流入哈市香坊區中心市場、橫道市場、浙江省浦江亞太腸衣有限公司等地區和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