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藥專家了解到,自4月1日起,所有歐盟地區的豬肉,綿羊肉,山羊肉和禽鳥肉都要在標簽上標明生產地。譬如說:非意大利產的雞肉和火雞肉。
自禽流感后,所有意大利制造的雞肉類產品已經都被貼上了產地標簽。
根據歐委會自2014年12月13日生效的1169/2011法令,此法令確定了食品標簽的新法規:在標簽中我們將能夠看到養殖地和宰殺地這兩種標示,如動物出生地養殖地和宰殺地同屬一個國家,將遵循自愿標示其養殖地和宰殺地的原則。
該法令還根據不同的生產方式制定了一系列的規定,由此來確保動物確實在養殖地飼養了一段時間。對于肉糜,需明確標示是在歐盟國家還是非歐盟國家養殖和宰殺。
具體說明:
我們將看到以下標示:“在XX養殖”加上成員國的名稱或第三方國家,然后,“在XX宰殺”加上成員國的名稱或第三方國家。
如果是在同地出生、養殖和宰殺,可以標示“來源產地XX”加上成員國的名稱或第三方國家。
13年前,在“瘋牛病”猖獗的情況下,歐盟下達了新的牛肉標簽法規CE1760/2000號法令,規定除了養殖地和宰殺地以外,牛肉必須標示其出生地。
而如今出臺的新規定不包括兔肉和被鬧得沸沸揚揚的馬肉以及被制成臘腸的豬肉。
意大利養殖者協會指出:“一個我們應該尤其應該引起注意的薄弱環節是,在意大利,三分之二的火腿都是由國外的豬肉來制作的,而這點消費者們并不知道。當然臘腸和培根的情況也并不樂觀。”這些產品和其他同類產品的產地標簽法規制定要取決于歐委會的調查與研究,所以在時間上比起1169/2011法令會有所落后。而且這與成員國接下來的政治評估也有關系。
對于含餡類食物和速食便當,譬如說餃子或者千層面,歐盟議會在產地標簽上投了贊成票。但在執行方面歐盟目前還未采取任何行動。